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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教育工作的意见淄教发〔201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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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8 19:23:0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各区县、高新区教育(教体)局,文昌湖区地事局,局直属各单位,局属各学校: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有好的教师,才有好的教育。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和《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大力加强全市教育队伍建设工作的意见》(淄教发〔2012〕1号),进一步规范、强化全市教师教育工作,现制定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准确把握教师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以促进校长、教师专业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校长任职资格和教师专业标准为依据,遵循“理念先行、自主发展,骨干带动、全员发展,注重实效、均衡发展”的工作原则,采取“抓两头、带中间,城市抓校本、农村抓全员,一手抓制度、一手抓资源,总体布局、突出重点”的工作策略,在规范基础上创新教师教育工作,不断增强教师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为建设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视野开阔、善于创新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服务。
  2.工作目标:完善以校长、教师队伍专业化建设为重点,由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各级教师培训机构参与的市、区(县)、校三级培训工作体系;形成以教育事业需求为导向、行政主导与校本培训并重、教师履行义务与自觉学习相结合,各方面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的教师教育机制;构建适应校长、教师职业特点,促进专业发展,灵活多样、注重实效的教师教育新模式;建立健全教师教育各项制度,实现依法管理教师教育工作;不断发掘、丰富教师教育资源,建设省内一流的教师教育资源库。
  二、创新理念,引领教师教育工作新发展
  3.自主发展是教师教育的根本目标。教师自主、能动的专业发展意识和能力是教师专业化的最根本动力。教师教育最根本的目标是要激发教师专业发展的内驱力,激发教师自主发展的能动性,热爱教育事业,增强职业幸福感,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明确专业发展目标,主动进行自我反思、自我规划,达到自我提升。
  4.全员发展是教师教育的基本要求。教育质量的提高依赖于每一位教师,教师教育要面向全体教师,促进每一位教师的专业发展。要处理好全员提升与重点培养的关系,对事业心、责任心强,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有培养潜力的中青年教师要重点培养,以骨干带动全员。
  5.校本培训是教师教育的主要形式。学校是教师专业发展的主阵地,校本培训是教师教育的主要形式,校长是校本培训第一责任人,是决策者、实践者和引领者。要加强对校本培训工作的管理,积极鼓励、引导学校开展校本培训的实践探索,“以人为本,以校为本,以学为本”,促进校本培训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6.适合有效是教师教育创新的基点。适合的才是有效的,要遵循教师成长规律和学习方式的变化,创新培训模式和手段,针对不同学科、学段教师的需求,以问题为中心、案例为载体,丰富和优化培训内容、方式,采取集中培训、菜单式选学、置换脱产进修、网络研修、名师送教、导师制、海外提升等多种有效途径,不断提高校长、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7.教师发展社团是教师教育发展的活力源。教师发展社团是教师自主发展的平台,是教师教育行政主导的有效补充。要积极探索促进教师发展社团建设的方法、途径,鼓励、支持名校长、名师、特级教师、骨干教师建立区域内或本校内教师发展社团等教师专业发展群众组织,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探讨与专业提升,促进教师教育的多元化,形成政府主导与民间自发自愿研修百花齐放的格局。
  三、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教师教育工作内涵发展
  8.高度重视教育思想建设和师德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教育思想建设的意见》(淄教发〔2012〕8号),建立健全教育理论学习制度,创新学习方式和载体,强化校长、教师教育思想建设,提升教育理论修养。加强课程体系建设理论与实践培训,提高广大校干和教师的课程领导力和执行力。开展教师学科教学思想培训,引导教师由学科教学向学科教育转变。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将师德教育列入各类培训的首要内容,弘扬人民教师高尚师德,不断加强新时期教师职业理想和核心价值观的教育。
  9.扎实推进“淄博市名校长建设工程”。深入落实《淄博市名校长(园长)建设工程实施方案》,为名校长建设工程人选提供国内外进修、学习考察等机会,提要求、压担子,培养一批懂管理、善管理、会管理并且在省内外有一定知名度、具有国际教育视野的专家型校长。各区县要参照《淄博市名校长(园长)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制定区县名校长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建设区县名校长队伍,发挥名校长示范、引领作用。
  10.积极开展校长岗位培训。严格按照《山东省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结合《淄博市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提高培训和高级研修。新任校长必须在任职第一年内参加300学时的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在职校长五年内必须参加累计不少于240学时的集中培训,不断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对在教育教学管理中起示范、带动作用的骨干校长要有针对性地进行高级研修,开阔视野,提升管理水平,引领区域内学校发展。
  11.继续实施校干素质提升工程。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通过交流挂职、校长论坛、专家引领、集中培训、全员研修等多种形式,举办以职业理想与职业道德教育、现代教育思想理论、教育政策法规、学校管理与实践、现代教育技术、国际视野等为主要内容的各类培训班、国内外高级研修班,对全市中小学校长、幼儿园长、中层干部进行普及性、通识性全员培训,提高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的管理水平。
  12. 深入推进“淄博市名师建设工程”。贯彻落实《淄博市名师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加强对淄博名师建设工程人选的培养和管理,采取国内外进修、网络研修、撰写专著论文、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组织学术研讨、指导青年教师等方式进行锻炼培养,加快淄博名师队伍建设。各区县要参照《淄博市名师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制定区县名师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建设区县名师队伍,为名师建立工作室,充分发挥名师辐射、示范和引领作用。
  13.切实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按照教师成长“入门、合格、骨干、学科带头人、专家”五步走的规律,组织开展市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训,重点帮助骨干教师总结教育教学经验,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提升教育教学能力、教研能力和指导青年教师的能力。各区县、各学校要建立起适应区域、学校教育发展需要的、适度的区县、学校级骨干教师队伍,加强对骨干教师的管理和使用,发挥骨干教师在推进素质教育和教师专业发展中的骨干、带动作用。
  14.认真组织开展教师全员培训。要按照省、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要求,以实施“国培、省培、市培、县培、校培”五级培训为主线,采取分学段、分学科通过校本培训、网络研修、专题培训、学历提升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开展教师全员培训,使每名教师完成每五年一个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培训任务,重点提升教师学科素养和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
  15.加大幼儿教师培训力度。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有关精神,明确幼儿教师培训任务、要求,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市组织开展幼儿园市级骨干园长、骨干教师培训;各区县要认真抓好所辖区域内幼儿教师的全员培训和学历提升,逐步提高全市幼儿教师的整体素质。
  16.广泛开展各类专项专题培训。
  ----班主任培训。根据省、市《关于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培训工作的意见》,实施班主任能力提升工程,严格落实《淄博市中小学班主任培训计划实施方案》,注重理论和实践经验的学习、借鉴,提高班级管理水平和育人能力,逐步做到持证上岗。
  ----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培训。按照《纲要》提出的“均衡发展”要求,结合教学实际,对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英语、教育技术、科学、综合实践等学科教师开展专业知识拓展提升培训。
  ----新教师培训。新教师是教师队伍的新生力量,引领、指导他们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实施素质教育,走好专业发展第一步至关重要,要按照《淄博市新教师培训指导方案》要求并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新教师培训工作;要紧密结合教育教学工作,采取校本培训、新老结对、导师制、教研活动等多种形式,为新教师专业发展搭建平台。  
  17.鼓励支持教师学历提升。坚持“学以致用、学用一致”的原则,鼓励支持中青年教师通过在职函授学习、脱产进修、网络教育、自学考试等多种途径提高学历层次,提升专业知识水平;鼓励教师跨学科取得第二、第三学历,拓展知识面;到2020年,全市幼儿教师学历合格率、小学教师专科率、初中教师本科率分别达到100%,高中教师硕士研究生率达到35%。
  四、强化措施,保障教师教育科学发展
  18.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教师教育工作,把教师教育列入重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优先发展;要建立教师教育管理机构,落实工作人员,赋予统筹管理区域内教师教育工作的权限,加强各类培训的管理、协调,切实规范各类办班行为;同时要以教科研为先导,以构建高效课堂为目标,促进研训有效结合,形成合力,促进教师教育健康发展。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制定本校(园)教师专业发展规划,年度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实施校本培训、校本教研和网络研修,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教师培训工作,为教师专业发展提供支持和帮助。
  19.完善规章制度。依据《山东省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和《山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校长、教师培训制度,促进、规范五年一个周期的校长、教师全员培训;健全校本培训制度,加强指导和管理,组织开展市级校本培训示范学校评选活动,促进校本培训工作深入开展;落实、完善校长“持证上岗”制度和教师“继续教育学分”制度,严格执行《山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周期内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按2学时1学分记入继续教育证书,学分作为教师资格再注册、教师考核、职称评聘、评优的必备条件和重要依据;建立校长、教师培训信息管理档案,为每位校长、教师设立电子账户,对校长、教师参与岗位培训、远程研修、短期培训、学历提升、校本培训等进行登记管理,逐步实现校长、教师培训管理信息化、制度化,促进校长、教师全员培训的有效落实。
  20.优化资源配置。组建“淄博市教师教育工作专家委员会”,对全市校长、教师培训工作进行咨询和指导,为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决策意见和工作建议;按照专兼结合的原则,组建由高校教授、各级名师、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组成的专家团队,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校长、教师培训者队伍;加强培训课程资源建设,采取购买、组织开发、引进、联合等方式,建设高效、优质的培训课程资源库,促进优质培训资源共建共享;加强区县教师教育基地建设,积极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教师教育基地,发挥培训、教科研、电教、信息中心等部门的综合效益,将区县教师教育基地建设成区域教学研究中心、培训中心、教育资源中心、信息电教中心。
  21.落实经费规定。严格按照《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确保足额到位;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探索教师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新举措,教师培训实施项目管理,设立培训项目经费,专款专用,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开展;学校要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足额用于教师培训,并逐步提高。
  22.健全评估机制。建立区县教师教育质量评估体系,制定评估标准,加强对各区县教师教育工作的考核评估;将教师教育工作列入全市年度教育督导项目,适时组织教师教育专项督导工作;定期组织开展教师教育评优树先活动,对在教师教育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将教师参加继续教育作为各类评优、资格认定、职称晋升及聘任等有关工作的重要条件。


                           淄博市教育局
                           201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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