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惩效应:奖励和惩罚本是同根生 由奖惩所带来的行为的强化或弱化就叫做奖惩效应。可见,奖励和惩罚都能对受教育者产生教育效果,奖励是从正面激励,通过表扬好的方面来激发受教育者进取心;而惩戒是为了点醒错误,通过惩罚错误来激生上进心。必要的惩罚是控制学生行为的有效信号,奖惩效应告诉我们奖励与惩罚本是同根生,是教育的两种不同的手段。只是时代在发展,因为民主意识的过度强化,尊生观念的无形放大,维权意识的错误归因,使教师陷于“谈惩色变”之窘境罢了。不过,惩戒不是主流,奖惩的频率,从心理学的研究结果看,当奖惩的比例为5:1时往往效果最好。
二、奋起效应:恰当的惩戒更激人上进
奋起效应是与破摔效应意义相反的一种积极效应,当一次大的挫折后,受挫人不仅不气馁,反而激发起改变现况、奋力向上的意志,从而迅速成功的心理效应,即奋起效应。必要的惩戒是让受教育者更深刻地感受到挫折,更清醒自己当前需要及时改正或改变的地方。当然,事物总是辩证的,处理不当也有可能产生破摔效应。因此,要达到惩戒的目的就要做到得体、适度、就事论事,使学生明白为什么受罚和怎样改过。
三、情绪效应:惩戒教育以“微笑”为前提
如果我们在平时,特别是在班主任工作不顺利或情绪不好的时候能注意调整,多给学生以笑脸,给学生以信任,为学生的成长创造一个宽松的心理环境,那么,在学生犯错误时,即使我们严厉地批评他,他也会认为这是为他好,从而能虚心地接受我们的批评。因此,要采用惩戒教育就要像古希腊杰出的哲学家德漠克利特一样总是笑脸迎人,取得良好的情绪效应。只有和学生有了和谐的师生关系,才能有效的实施惩戒教育。否则,就可能出现物极必反的现象。
四、刻板效应:惩戒教育应对事不对人
那种用老眼光看人造成的影响称为“刻板效应”。而天资愚笨、学习成绩较差的学生则往往受到歧视,教师表现出急躁、厌烦的情绪,令人沮丧的话常挂在嘴边。实践证明,经常受到这种“待遇”的学生,会顿觉凉水浇身,丧失了学习信心,失掉了克服困难的勇气,以至产生颓废情绪。教育者在实施惩戒教育时,一定不能凭经验看人,而应该就事论事,对事不对人。对于优秀学生犯错误,教育者也要一视同仁,不能厚此薄彼。因为,这样才能让受教育者信服,心悦诚服地接受教育。
五、破窗效应:惩戒教育务必不伤人格
如果一名学生因为成绩不好或有些不良的行为习惯,就给他贴上一个“差生”或“坏学 生”的标签,那么人们就会带上有色眼镜看他,只要他犯了一点小错,就抓住不放,乱扣帽子,因为既然是破的东西,让他再破一些也无妨,所谓“墙倒众人推”,说的也是这个意思。对这种特质生,教育者在实施惩戒教育时要谨慎,他们犯了错误,教育者可以表示愤怒,但不能侮辱受教育者人格。学生犯错误时,教师与学生的交流完全依赖于运用表达不同愤怒而又不带侮辱性的语言。在实施惩戒教育时,教师必须首先以身作则。恰当的交流才能不与受教育者冲撞,引导他们认识错误,自觉接受惩戒教育。
六、拆屋效应:惩戒既要被接受又不能迁就
形象地说,一个屋子太暗,说在这里开一个天窗,大家不一定允许,但如果你主张拆掉屋顶,他们就会来调和,愿意开天窗了。这种先提出很大的要求,接着提出较小较少的要求,被称为"拆屋效应"。教育者在实施惩戒教育时,可以巧妙地应用拆屋效应,如有的学生犯了错误后离家出走,班主任应该积极想办法,但学生如果安全回来后,班主任反倒不应该过多地去追究学生的错误了。教育者实施惩戒教育一定要恰当,能被学生所接受,同时,对学生的不合理要求或不良的行为绝不能迁就,特别要注意不能让学生在这些方面养成与班主任讨价还价的习惯。
七、南风效应:惩戒教育要做好善后工作
奖励教育并不能杜绝受教育者不犯错误,更不能保证受教育者就能顺利地成长了,挫折教 育也是必不可少的。但惩戒教育不当,就像“北风式”教育,容易让受教育者产生逆反情绪,不愿意接受。这跟行人为了抵御北风的侵袭,便把大衣裹得紧紧的,道理是一样的。因此,在实施惩戒教育后,教育者一定不要忘记发挥“南风效应”,给受教育者吹去徐徐暖风,平心静气地好好谈谈,让他们感受到温暖,之前的惩戒才能发挥功效。因此,惩戒教育要结合“南风式”教育才能有效地实施。
八、空白效应:惩戒教育要留给反省时间
心理实验表明,在演讲的过程中,适当地留一些空白,会取得良好的演讲效果,这就是空白效应。它给我们的启示是,班主任要善于留白,如在表达方面留白,针对某些问题,班主任不妨先不说出自己的观点,让学生去想、去说,让学生有表达自己意见的机会。在批评方面留白,批评之后,留有学生自己去思考、自己去责备的时间。在实施惩戒教育之前,留有时间让学生说明,等到弄清事情真相,学生自己明白了自己的错误后,才有可能接受教育者的惩罚。这样学生也不会有一种被"穷追不舍"之感,反抗心理就会锐减,更容易接受惩罚。
九、得寸进尺效应:惩戒教育遵循循序渐进规律
美国社会心理学家弗里得曼做了一个有趣的实验:他让助手去访问一些家庭主妇,请求 被访问者答应将一个小招牌挂在窗户上,她们答应了。过了半个月,实验者再次登门,要求将一个大招牌放在庭院内,这个牌子不仅大,而且很不美观。同时,实验者也向以前没有放过小招牌的家庭主妇提出同样的要求。结果前者有55%的人同意,而后者只有不到17%的人同意,前者比后者高3倍。后来人们把这种心理现象叫作“得寸进尺效应”。教育者在实施惩戒教育时,应该由小到大,在需要的前提下慢慢加大惩罚力度。这样被教育者才易于接受,惩戒教育才能收到效果。
十、霍布森选择效应:惩戒教育要给人选择余地
1631年,英国剑桥商人霍布森贩马时,把马匹放出来供顾客挑选,但附加一个条件只许挑选最靠近门边的那匹马。显然,加上这个条件实际上就等于不让挑选。对这种没有选择余地的所谓"选择"后人讥讽为"霍布森选择效应"。没有选择的余地就等于扼杀,等于逼迫被教育者做出“是”与“非”的判断。即使是惩戒教育也要留给学生选择的余地,让他们选择自己乐于接受的惩罚,比强制学生接受惩罚更有效。
十一、超限效应:惩戒教育务必适可而止
著名作家马克·吐温有一次在教堂里听牧师作募捐演讲。最初,他觉得牧师讲得很好,就准备掏出自己的所有钱捐款。过了十分钟后,牧师还没有讲完,他有些不耐烦了,决定只捐一些零钱。又过了十分钟,牧师还没有讲完,他于是决定一分钱也不捐。到牧师终于结束了长篇的演讲开始募捐时,马克·吐温由于气愤,不仅未捐钱,相反。还从盘子里偷了二元钱。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刺激过多、过强或作用时间过久,会引起极不耐烦或逆反的心理现象,心理学上称之为"超限效应"。这个效应启示我们,在惩戒学生时,应掌握一个"度"。因为“过度”非但起不到应有的效果,甚至会出现一些反作用。 |